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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校级学生境外交换项目(第一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9-06|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实施“北航学生国际经历计划”,学校现正式启动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校级学生境外交换项目(第一批)选派工作。选派工作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境外院校录取”的选拔程序进行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在此次选派工作中,来自爱尔兰、意大利、法国、丹麦、俄罗斯、日本、墨西哥、中国台湾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19所合作院校向我校提供了73交换生名额。其中,“北航—约瑟夫?傅里叶大学交换项目”、“北航—法国航空技术和汽车制造高等学院交换项目”、“北航—九州大学交换项目”三个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支持项目,入选以上三个项目的学生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生活费等由“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支持。

本次交换项目选派对象为派出时是我校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委培、非定向本科生及研究生,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科学研究,学习期限为4-12个月。

学生在外交换学习期间,不在对方学校注册,学籍在北航,仍是北航学生,与其他北航在校生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学校对于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 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2. 派出时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委培、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成绩优秀,综合能力突出。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者需为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大学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并符合相关语言要求(详见项目指南各项目通知)。

4. 申请交换学习需征得学院同意,在外学习计划需符合培养计划。

5. 自愿遵守学校以及拟前往学习的境外院校的相关规定,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统一安排。

6. 满足相应交换项目的语言要求。

7. 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课程的学习,并符合交换项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

8.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9.每人限申报两个志愿,但学校以第一志愿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201292717:00之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房间。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境外高校均不接收学生个人直接报名。

联系人:彭锦

电 话:82315847

咨询具体项目情况请联系申请指南中各项目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各项目负责人将于201291216:00-18:00在新主楼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统一答疑,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