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bat365中文官网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和《2012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就做好2012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1.今年是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第一年,奖学金额度较大,学生关注程度高,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确保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确保形成正确的发展导向。
2.充分发挥评定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加强研究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荣誉和奖励,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3.二年级(含)以上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含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MBA)均可参评。
4.2012年经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为博士7人,硕士19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进度安排
1.上报材料阶段
二年级以上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直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graduate.buaa.edu.cn/),于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向经管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新主楼A座714)提出纸质申请,同时须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报审批表》和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将《申报审批表》电子版、优秀事迹说明发到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委员会邮箱(buaa107@126.com)。
2.学院评审阶段
经管学院评审委员会将于12月14日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预审;12月17日,举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公开答辩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公示阶段
在学校分配名额限度内且在评审中过半数票的研究生,确定为本学院获奖学生,于12月17日起在本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上报校研究生院阶段
12月24日,学院将公示确认后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报研究生管理处。
12月24日下午,校研究生管理处将各学院上报情况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具体说明
1.一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原则上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特别优秀的,与其他研究生一起申请,经学院统一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指标单列。
2.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经学院评审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指标单列。
3.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数(不含委培、直评)不低于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的120%。
4.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因为有两次(及以上)申请的可能,所以学院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申报材料保留7年,硕士生材料保留3年。
5.学院会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本学院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本学院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特此通知。
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九日